律师档案
向小波
向小波律师
重庆 渝北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向小波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对一咨询
调解书抚养费与医疗费、教育费并列
我与前妻2015年7月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,小孩(2岁)由女方抚养,调解书中要求我支付小孩抚养费900元/每月(每月工资收入3700元);教育费、医疗费一人一半;上月女方将小孩2015--至今产生的医疗费、教育费票据拿到法院进行起诉,要求我支付4800元(其中教育费6300元、医疗费3400元--大部门都是几十元的票据累加),法院受理后判决我按票据支付4800元;根据抚养费的要求为我固定收入的20%---30%,抚养费不是包含了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吗,为什么像一般门诊及小孩幼儿园的生活费我都要支付;现我工资已因岗位调整变更为2700元/每月,请问涨律师,我该如何办,假如我按法院要求给了收入20%--30%的抚养费后,还要额外支付一般的医疗费和教育费,按我现在的收入实在无法承受
地区:重庆-渝中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7-04-01 22:19:19
提问者:ASK1491055528cgu
 
温馨提示: 向小波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交通事故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公司法务  工程建筑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向小波律师,向小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向小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52382986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向小波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渝北区律师 | 渝北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向小波律师主页,您是第23846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