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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
我妈妈去年由于摔了一跤,把左手无名指的2个骨节上的肉摔掉了。去医院做了在植手术,手术期间。医生明知道再植手术必须要找到2根血管才能够存活的情况下,并没有出来通知我们家属只找到了一根血管还要不要继续做手术。术后3天再指术坏死导致后面又做了截指手术。但是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好,去医院问主治医生。医生说可能是 里面骨头没有接好。需要在做一次手术。请问这样的问题属于院方的责任吗?如果是可以要求找他赔偿吗?谢谢解答
地区:重庆-渝北区 分类:民事法律-医疗纠纷 提问时间:2015-04-03 12:13:53
提问者:
ASK1428034433wso
向小波律师
重庆 渝北区
15523829863
做一个医疗过错鉴定,如果有过错就应承担赔偿责任
回答时间:2015-04-18